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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检察长主持听证 以案释法再敲“禁渔”警钟

【字号:    】        时间:2024-03-26      

  为推动“三个专项”走深走实,黄陂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扎实抓好专项工作,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以能动履职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这件事情对我教训深刻,这是我的感谢信,经过检察长和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后,我明白了在法律面前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我一定吸取教训......”听证会结束后,陈某递上感谢信。 

  3月21日下午,黄陂区检察院召开了一场公开听证会,就陈某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是否可作不起诉处理听取各方意见。会议由检察长刘国媛主持,邀请公安机关承办人、值班律师及3名听证员进行听证评议。 

  听证会上,刘国媛检察长就相关调查情况、证据审查、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充分阐述。3名听证员充分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从客观的第三方立场进行了评议和释法说理,从法理、情理角度对案件进行分析,提出了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国家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严格捕捞管理”被写入2021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长江保护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三周年之际,结合全省检察机关“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黄陂区检察院全面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力守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听证会上,刘国媛检察长以案释法,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期、禁渔区和禁用工具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引导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强化资源环境保护意识。 

  “检察长带头办案、主持听证,以检察之力进一步凝聚保护长江‘母亲河’的社会共识…” 

  “这是一场检察听证,更是一堂高标准的生动普法课,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了解'十年禁渔'政策,也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依法护江的作为与担当...” 

  “案件的处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兼顾了情理,检察机关这次召开公开听证,既是检务公开、听取民意的过程,也是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的过程。” 

  经过评议,听证员、值班律师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陈某认错态度、处理结果等发表意见,一致同意对陈某作出拟不起诉处理意见。

  陈某当场表示,自己因法律意识淡薄和抱有侥幸心理而触犯了法律,通过检察官在此前讯问时和这次公开听证会上的耐心释法说理,已深刻认识到自己在禁渔期的捕鱼行为损害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会认真反思、吸取教训,以自身案例警醒身边人,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围绕“三个专项”,检察长一线办案抓落实、带头开展检察听证,用检察听证与人民群众“同频共振”,将案件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是检察机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体现。黄陂区检察院将持续用这种方式,推动“三个专项”走深走实,坚持不懈朝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方向,真正打通检察为民“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