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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回头看” 再敲安全“警戒钟”

【字号:    】        时间:2024-03-13      

  “我们已督促火灾隐患所涉营业场所严格按期整改,同时严格落实消防巡查工作,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我们按照规范和要求更新了消防设施,并对营业场所内工作人员展开安全培训,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日前,黄陂区检察院联合黄陂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内两处人员密集型营业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之前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2023年8月,黄陂区检察院根据相关火灾隐患问题线索展开走访调查,发现辖区内两处人员密集型营业场所内自动喷水灭火设施、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老化或损坏,无法正常运行,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时刻威胁着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由黄陂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国媛就此案主持的公开听证会上,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充分磋商、深入讨论,明确了整改目标以及整改期间安全生产要求,各行政部门也表示会迅速成立专班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督促营业场所按期消除消防隐患。

  整改期限到期后,黄陂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国媛作为该案主办检察官,带领第四检察部干警前往涉案营业场所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实地查看责任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并重点检查了自动喷水灭火设施、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疏散楼梯等消防设施更换检修情况及消防设备线路铺设与用水用电管理情况,确保火灾隐患切实整治到位。 

  据悉,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相关职能部门迅速组建联合巡检组,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推进整改责任落实,组织专班对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与检查督导,于整改完毕后向责任单位下发了销案通知书。 

  在实地查看并听取相关负责人介绍火灾隐患整改责任落实情况后,刘国媛检察长指出,检察机关将牢固树“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与职能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发挥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的最大治理效能;职能部门要紧盯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营业场所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严格落实24小时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及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牢牢守住消防安全底线。

  公共安全无小事,安全生产经营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黄陂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推进“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护航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与民生幸福“底线”,为促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黄陂建设作出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