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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红枫团”牵手“检察蓝” ——共话八项规定精神落实

【字号:    】        时间:2025-05-13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不断凝心聚力,5月9日,黄陂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区老干部“木兰红枫宣讲团”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凝心聚力跟党圆梦”专题宣讲会。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老干部局局长杨新烽,区委宣传部二级调研员任永华,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郑庆竹和木兰红枫团成员参加活动。区检察院全体院领导、离退休干部代表、全体干警共同聆听。 

“木兰红枫”宣讲团向区检察院赠送《木兰红枫 百年回响》

黄陂“木兰红枫”宣讲团由区委老干部局于2021年3月组建,成员为58至83岁的老干部、党史专家和基层文化传承人,以传承木兰精神、深化党史教育为使命。团队创新采用“树下课堂”“露天讲坛”等接地气形式,结合乡音乡情和“讲唱结合”方式,将党的政策与黄陂红色历史融合,推出《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中的黄陂元素》等特色党课,累计开展“六进”宣讲200余场,覆盖超3万人次。获评“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全市理论宣讲先进集体”等荣誉。 

宣讲环节,三位老干部紧扣主题结合亲身经历,为干警们带来一堂生动 的“作风课”。 

区民政局原调研员胡锁润以《遵守八项规定,弘扬廉洁文化》为题,通过学习探讨八项规定与反“四风”,强调“党立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最大爱护,更是一种保护。深刻教训值得注意,切勿有失,一失足成千古恨。”。 

区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周大望围绕《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通过讲述蔡以忱烈士、韩伟将军等革命前辈清正廉洁的故事,号召干警“党性修养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不是一阵子、而是一辈子。”。 

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胡炳基团长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凝心聚力跟党圆梦》为主题,结合黄陂区作风建设的7字可喜变化:“检”、“俭”“简”、“减”、“监”、“建”、“健”,提出“崇尚廉洁保持干净,敢于担当善于作为”。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老干部局局长杨新烽充分肯定了区检察院作风建设工作成果,认为区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亮点纷呈,希望通过开展常态化宣讲活动,搭建彼此沟通的桥梁,进一步拓展宣讲形式,与检察院一同促进红色文化传承。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任永华对区检察院将作风建设列为年度检察工作重要目标的举措给予高度评价,并就进一步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对区检察院提出了殷切期望与具体要求 ,为相关工作开展指明方向、注入动力。 

蒋剑伟检察长对木兰红枫宣讲团分享的专业、具体的宝贵“作风课”表示衷心的感谢。聚焦“转作风、提素能、强监督”三大任务,会议指出: 

以“学思践悟”一体抓好“践行见效”推动转变作风。强化理论武装,深刻领悟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以反面案例明确行为边界筑牢思想根基,清单式推进重点工作,一体抓好“学查改”,推动转变作风、提升形象、促进工作。 

以“强基赋能”一体抓牢“素质提升年”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强化支点意识,对标“干部素质提升年”各项要求,主动抬升工作标杆,以 “出庭支持公诉评议” 等活动契机,提升出庭能力带动审查办案能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以“每案必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实现高质效办案。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督察检查等工作,以个案高质效推动法律监督整体高质效,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区检察院退休干部兰辉、谌章学、翁行永、刘彩珍、熊道麒等参加活动,并与木兰红枫宣讲团成员座谈交流。 

此次邀请区老干部木兰宣讲团开展作风建设座谈会,不仅是区检察院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优良作风的生动实践。老干部们以其丰富的阅历和高尚的情操,为年轻检察干警树立了榜样,激励着他们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投身检察事业。通过与老干部们的交流互动,检察干警们将深刻认识到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在工作中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