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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大 中 小】 播报 时间:2018-01-22
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
1、负责全院行政管理、车辆管理、装备管理、环境秩序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2、负责全院经费预结算、申请、核算和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品及耗材的统一购置和分配;
3、协助院基建小组完成基本建设的规划和实施。
办公室
1、组织协调并督办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
2、负责信息上传下达,处理领导传阅文件、接收和报送检察信息、管理机要文电和档案材料;
3、负责全院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会务工作;
4、负责本院文件的起草、审核把关;
5、负责组织开展检察理论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