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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

【字号:    】        时间:2024-12-05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着力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质效,7月18日,黄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军一行到黄陂区检察院专题调研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黄陂区检察院院领导和相关行政单位参加调研。 

  实地调研 

   

   

   

   

   

   

   

   

  活动中,调研组一行走访了辖区内长轩岭街道素山寺林场和平峰村,实地察看赵家岗湾林地修复情况,深入了解案件办理经过、整改成效及“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上午9点,调研组一行就黄陂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督促整改非法占用林地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实地考察。

  一年多以前,该林地存在非法占用林地和非法采矿问题,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上述生态问题得以恢复。此案不仅突出对林业资源和矿产资源的双重保护,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自然资源监管补位机制。

  “这是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协同共促流域治理的生动体现!”调研组了解到,现场生态得以恢复,改善了周边的生态环境。

  专题座谈 

   

  实地考察结束后,调研组一行在黄陂区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军、副主任陈双喜、办公室主任肖志全、法制(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陈晓桥、法制(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彭敏涛、专职委员人选张家平,区相关行政单位负责人,区检察院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座谈会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双喜主持。

   

  座谈会上,黄陂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国媛围绕“依法能动履职,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大美黄陂’建设”“强化综合治理,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效果”“注重凝聚合力,构筑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立体防线’”等方面,汇报了本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交流发言 

   

   

   

   

   

  在交流互动环节,区园林和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分别就依法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职责等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围绕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完善诉前磋商机制、强化线索移送、加强普法宣传、凝聚保护合力等方面进行交流,提出意见建议。 

   

  黄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双喜对黄陂区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表示要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生态检察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打击与修复并重”的恢复性司法理念,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将黄陂区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进一步擦亮黄陂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金字招牌。 

   

  黄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军表示,黄陂区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强烈的责任担当,主动融入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局,为黄陂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就做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陈军主任强调:

  强化监督职能,进一步推进生态保护工作。检察机关要依法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为抓手,保护好黄陂绿水青山。

  深化协作联动,进一步凝聚生态保护合力。区相关行政单位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完善案件线索发现、移送机制与行政磋商机制,通过常态化、长效化沟通机制切实发挥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最大治理效能,构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大格局。

  坚持多措并举,进一步提升生态保护效能。加强普法宣传,提升人民群众生态意识,凝聚公益保护共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强化检察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和信息化水平,提升办案能力,落实恢复性司法实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