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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人大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0-12-31      

 黄陂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文件(13)

 

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2月30日在黄陂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黄陂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刘国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检察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恪守客观公正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融入黄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司法质效明显提升,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发展。

一、主动服务大局,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履职尽责,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为黄陂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疫情发生后,全院96名检察干警和雇员闻令而动,投身社区抗疫一线。对包保的两个社区,8328户21377人全面开展“四类人员”排查、协助病患救治、环境消杀、物资保供等工作,始终做到民有所呼,我必有应。坚持抗疫和履职两手抓、两不误,2020年2月至5月办理审查逮捕案件48件89人,审查起诉案件159件244人。对所有涉疫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严厉打击利用疫情侵害人民财产、扰乱经济秩序犯罪,对陈某某售卖假口罩诈骗案坚决快捕快诉。依法保障涉案人合法权益,对胡某强行冲撞疫情封控点案提前介入,经研判其行为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及时监督撤案。强化对监管场所的监督。区看守所出现疫情后,我院迅速介入,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救治病患,排查隔离60名密切接触者,防止疫情蔓延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来,我们坚持标本兼治,既依法打击黑恶犯罪,又综合施策务求长效常治。严格把握法律界限,“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59人,起诉46人。着力“破网打伞”,移送涉嫌黑恶保护伞线索14条。突出“打财断血”,监督侦查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注重延伸办案效果,努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不力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8份,促进行业清源。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金融安全护航。依法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0人。针对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主动做好释法说理、追赃挽损工作,有效应对金融犯罪风险。为脱贫攻坚助力。探索“救助+产业”扶贫模式,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紧密结合,近三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0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75.8万元,帮助17名国家精准扶贫库人员缓解了生活压力。积极谋划扶贫产业项目,申请资金94.9万元。为美丽黄陂添彩。持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监督,突出对森林矿产和耕地保护,督促拆除违法占耕建筑,遏止非法采石,用法治力量守护黄陂绿水青山。

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编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手册》,为企业提供法律政策咨询。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侵犯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依法起诉5人。对涉罪企业人员依法决定不批捕2人,不起诉3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3人,防止“办理一件案子,拖垮一个企业”。我院办理的邓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和全省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夏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评为全省涉企业立案监督及羁押必要性审查典型案例我院服务保障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经验在全市交流。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着力维护平安稳定

全力投入平安黄陂、法治黄陂建设,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中贡献助力。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59人,提起公诉1021人。

努力维护公共安全。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52人,起诉92人。依法打击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113人,起诉137人。严厉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利用网络赌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批捕129人,起诉156人,促进网络空间治理。在办理被害人达数千人的骆某某等39人网络诈骗案中,我们将依法办案、追赃挽损、释法说理有机结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少捕慎诉”理念,对被害人已谅解、矛盾已化解的轻罪案件不批捕81人、不起诉37人。坚持“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充分发挥律师在涉检信访中的作用,凝聚检律职业共同体工作合力,减少对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对社会治理的促进作用。共发出检察建议73份,其中,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份,督促相关部门积极作为,缓解了违规停车、娱乐场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等社会管理难题,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区人大常委会陈国良主任带队来我院专题调研检察建议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5人,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依法应当从严惩戒的,批捕10人,起诉12人;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会同相关部门约束教育、严加矫治。办理的明某某强奸幼女案获评武汉市检察机关“未检十大精品案件”。夏某某猥亵儿童案抗诉书获评武汉市检察机关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在武汉市率先推行“监护告诫令”制度,为失职家长带上紧箍咒,相关经验被国家、省市级主流媒体报道。与区公安分局会签《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办法》,对因犯罪时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开展犯罪预防和亲职教育。联合13家单位召开工作联席会,推动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从源头上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与团区委、孙东林调解工作室加强合作,依托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服务中心,整合优势资源,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考察、帮教、帮扶等综合保护措施,实现了从社会化帮教向社会化保护的职能转变。在黄陂检察微信公众号推出“惠心慧语”栏目,结合办案实际、社会热点,以案例讲解、歌曲说唱等多种形式,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普法宣传。

积极推进反腐败斗争。全年共办理区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2人,先行拘留并决定逮捕4人,起诉5人。加强与监委的配合,对所有职务犯罪案件均提前介入、动态跟踪,确保办案质量。依法履行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权,对2名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立案侦查,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三、强化检察监督,维护法治权威和公平正义

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和促进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贯彻落实,依法“可用尽用”,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84.8%,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87.8%,采纳率93.2%。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着力构建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工作机制,促进“繁案精办”“简案快办”,简案平均办案期限缩减为5天,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速裁率、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及采纳率均达到100%,“案件比1:1。强化诉讼监督,严防冤错案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的依法决定不批捕39人。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5件、监督撤案5件,纠正漏捕26人、纠正漏诉23人,纠正漏罪87人,对刑事判决提出抗4件。在区公安分局法制中心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和实效性。督促侦查机关严格把握证据标准,排除非法证据,共同促进执法办案更加规范。有序开展刑事执行监督。定期对监管场所开展安全防范检查,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41件。针对财产刑执行难问题,与区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加强协作配合,促进财产刑执行案件应立尽立,应执尽执。加大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力度,提出监督建议30份,推动对特殊人群依法规范管理。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履行检察机关公益守护人职责,全年共立办公益诉讼案件54件。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针对村湾环境中建筑垃圾乱堆放、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0件,助力乡村振兴。密切关注利用野生动物违规广告宣传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对非法狩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深入贯彻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持续推动窨井盖问题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加强军地检察协作,针对某公司搅拌站扬尘污染问题,与军事检察院共同制发检察建议,切实维护军事利益。

努力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紧盯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领域“假官司”、“假调解”,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建立健全农民工讨薪案件协作机制,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紧密配合,依法支持农民工提起诉讼,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问题。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1份,解决行政处罚“白条化”问题。帮助行政机关化解实质性行政争议案件6件。我院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推介。

四、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对标“五个过硬”要求,狠抓政治建设、从严管理和能力培养,努力锻造更加忠诚、更加干净、更加担当的检察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依托“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强国”平台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在重大节日举行升国旗仪式、宪法宣誓等活动,弘扬爱国精神和检察职业精神。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让自觉记录报告落地生根。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学训词 正风纪”学习教育活动,强化检察干警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不准”和武汉政法干警“八条禁令”,狠抓“四风”整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立和完善检察官办案制约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检务督察。

努力提升队伍素能。强化学习型检察院建设,采用线上线下专题学习、检察官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注重案例指导、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切实提升检察干警专业素养。着力培养业务能手,13名干警入选全市检察机关人才库。打造大调研格局,鼓励干警结合工作开展调研,推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30余篇调研成果被省级以上刊物采用。

着力强化智慧检务建设。推动武汉市检察机关业务数据分析研判试点基地落地黄陂,加快检察信息化与检察智能化建设步伐。深入推进智慧刑检辅助办案系统以及小程序等智能软件应用,助推案件审查、量刑研判、文书校对等办案工作更加高效精细,在全市率先运用遥感卫星取证技术,助力非法占用耕地、非法采矿等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充分利用“三远一网”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门诊式”集中讯问、集中开庭,助推办案效率提升。

五、主动接受监督,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我们牢记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切实保证检察权在阳光下依法正确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强化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受人大监督意识,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代表视察、检察官职务任免工作。深入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和区人大常委会《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与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衔接办法》,健全检察建议向人大抄送、备案和公开宣告制度。深化联络代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全年共深入各街道召开座谈会20余次,走访联络代表200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00余条,利用人大代表微信联络群推送检察信息50余条。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诚恳听取意见。组织新任人民监督员开展业务培训,帮助提升履职能力,共邀请人民监督员36人次参加各类检察活动。

强化内部监督。严把案件进出口关,所有案件审核受理后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检察官同步办理,全程留痕。所有案件均按轮案规则随机分案,从源头上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在办案件开展流程监控,做到日清月结。对办结案件实行常态化质量评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63件,全年没有出现错捕错诉案件。将“案-件比”作为评价办案质效的核心指标,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以“求极致”“过得硬”的标准做好各环节的办案工作,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深化检务公开。托网络平台,做实案件信息公开,“两个公开”率达100%,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136条,公开法律文书507份,倒逼案件质量和效果提升。接待律师查询1000余人次,为律师解决具体问题135个,有效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认真执行《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实行“应听尽听”,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消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宣告、案件评议、公开听证、庭审观摩等办案活动30次。以“服务六稳六保”、“人民监督员走进检察机关”等为主题开展“公众开放日”,100余名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综合运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推送微信200余条、微博1500余条,努力让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可听、可知、可感。“检察官硬核说唱教你防诈骗”荣获湖北省检察新媒体作品大奖,检察干警万方旭宇荣获武汉市“普法网红”称号。

一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大局,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疫后重振、防汛抗洪三大战役,在依法履职尽责中体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各项检察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全院4个部门9位干警获得区级以上表彰,院集体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特级档案管理单位、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湖北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上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工作理念需要持续更新、落实,与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还存在不小差距。二是检察业务短板仍需持续补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发展明显不足。三是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质效仍需持续提升,检察建议对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应然与实然效果存在差距。四是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急需加大,省级、国家级业务尖子没有实现零的突破。五是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亟需提升,智慧检务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细化。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措施,在改革创新中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高水平推进“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起步之年,也是区检察工作抓落实、促跨越的关键一年。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方面更高水平的要求,为我区“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强化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筑牢理想信念、强化政治历练、深化实践锻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每一项检察工作中。

二是着力服务黄陂高质量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决保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精准服务黄陂现代化空港新城、生态花园和产业强区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服务更高水平平安黄陂建设。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加大对食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折不扣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全面做好及时反馈、释法说理工作。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全覆盖,把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都当成“天大的案件”办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贯彻平等保护原则,精准对接市场主体需求,服务最优营商环境建设。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履行公益守护人职责,服务生态宜居、大美黄陂建设。贯彻双赢多赢共赢检察理念,努力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助力黄陂区域治理现代化建设。

三是着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切实做优刑事检察,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捕诉一体”检察权运行机制,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认真履行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补强民事检察工作短板,加强类案研究,做到精准监督,深化虚假诉讼监督,维护司法权威。补强行政检察工作短板,加强对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持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结合黄陂地理特征和发展大局,强化和拓展公益诉讼,切实保障公共利益。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不懈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

四是着力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高检院、省院、市院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落实落细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不断完善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工作机制。持续打造“惠心骄阳”未检工作品牌,深化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提升检务管理水平,以建设武汉市检察机关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平台黄陂试点基地为契机,全面提升智慧检务建设。加强队伍素能建设,推动实施青年人才成长工程,全面提高干警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更加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各位代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更优秀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黄陂建设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现代化强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