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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人大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8-08-0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呈现出新的发展局面。

一、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全区中心工作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58479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6861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7501030人,提起公诉660908人。办案数量保持新城区前列。着眼于维护公共安全,突出打击故意伤害、绑架、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捕上述各类犯罪嫌疑人282人;对涉及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犯罪的264人依法提起公诉。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对王某某从国家禁止的疫情流行地输入15吨牛肉案以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提起公诉,保障了“舌尖上的安全”;针对赌博、毒品犯罪严重,依法惩治涉赌犯罪127人、涉毒犯罪207人。加大对市场经济犯罪打击力度,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5,对聚集我区实施非法传销犯罪的96人,坚决予以打击,维护了新常态下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

宽严相济增进社会和谐。着眼于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对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决定不批捕182人、不起诉27人。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对39名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变更为取保候审,减少监禁下的“交叉感染”。对40余件因民间纠纷引起或属过失犯罪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在办理李某交通肇事案中,经查李某系大学毕业生,家境贫寒,无力一次性赔偿被害人损失,且悔罪态度良好,我院积极创造条件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由李某按月分期支付赔偿款,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加强司法保护关心青少年成长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受理的19名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逐案开展社会调查,为后续量刑和开展有针对性帮教创造条件。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参加讯问、通知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探索“捕、诉、监、防、护”五位一体的办案模式,采取在学校、社区创建青少年维权基地,举办“健康上网”、“远离毒品”法制讲座等方式,推进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绿色工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落实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对校园周边、城中村等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专项整治。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导入、纠错、退出机制,引导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共依法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法律咨询289件。与基层街乡党委、综治办、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依法化解3件信访积案。健全执法办案风险预警、处置工作机制,对20余起重点敏感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预案积极疏导。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不断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一是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依靠群众开展反腐败工作,对受理的10余件举报线索,认真开展核查,署名举报件件回复。健全与纪检、监察、审计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动机制,增强办案合力,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015人,其中大要案914人,副处级以上干部1人,大要案率100%;聚焦 “小官大贪”案件,立案查办受贿犯罪4人,涉案金额170余万元。二是突出重点,服务民生。通过“抓系统、系统抓”,查办征地拆迁、扶贫救灾等民生领域窝串案48人,占查办总人数的57.1%;针对涉农补贴申报审核、管理发放环节“跑冒滴漏”等问题,依法查处辖区某村原党支部书记胡某某等人贪污政策性“三农”保险费案,维护了农民切身利益。三是贪渎并查,扩大效果。以“反渎职侵权、促依法行政”为主线,加大对工程建设、节能减排等国家重点投资领域渎职犯罪线索的摸排力度,查办了武汉市某委员会创业促进处原处长彭某在负责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申报工作中玩忽职守、受贿案,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四是强化追逃专项工作。继续推进“天网”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将武汉某集团涉嫌滥用职权的吴某和涉嫌挪用公款的张某抓获归案。

提高职务犯罪侦查水平转变侦查观念,坚持供证结合,健全检察一体化机制,加强信息化技术在侦查中的运用,提高线索发现、情报获取和案件突破的能力。严格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规范搜查、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行为,对职务犯罪讯问过程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努力做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规范和安全的有机统一。2015年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推进个案预防常态化,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30余份。如在查办辖区某村原副书记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套取西气东输工程补偿款一案中,针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问题,提出堵漏建制检察建议。二是开展重大项目同步预防。深入辖区中铁十一局地铁机场站、轨道交通机场线盘龙项目部等省级重点工程,开展法制宣讲和廉洁审查;针对“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高发态势,开展预防调查工作,确保惠农政策落实。三是深化系统预防。全年在10余个机关、企业、街、乡、村、社等组织,通过公益广告、廉政短片等形式,开展预防宣传20余场次,受众达3000余人次。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外提供行贿犯罪记录查询2000余次。积极开展类案调研,提出预防对策,撰写的《近三年村级组织党员干部职务犯罪专项报告》,区人大主要领导作出了重要批示。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1114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1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669人,其中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712人。根据中办、国办文件推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通过信息联网,发现武汉市佳海工业园某企业的王某某等6人,拖欠员工工资报酬数百万元后,遂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加强对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漏捕52人、漏诉28人;对侦查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开展法律监督调查25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20件。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加强对刑事审判实体和程序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4件,已收到裁判结果3件,抗诉意见全部被采纳。发挥参加庭前会议及出庭公诉的动态监督作用,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30件次,对452件简易审案件派员出庭开展法律监督;对560名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9%,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准确性。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一是加强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依托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实行网络动态适时监督,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24件。二是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突出对“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刑罚执行监督,督促将2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职务犯罪罪犯收监执行。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决定》,我们对全区10名拟报特赦人员逐一摸排甄别,查明监外罪犯吴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涉嫌又犯新罪,即发出纠正意见被采纳。三是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依托社区矫正检察室,与区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查,参与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我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加强民事检察和行政诉讼监督。全面开展对民事裁判结果、审判活动和执行程序的监督。对受理的53件民事申诉案件认真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提请抗诉6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裁判正确的17件申诉案件,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审判权威。加强检察机关对虚假诉讼行为的法律监督,优化法治环境。积极适应新颁布的行政诉讼法要求,探索行政非诉执行法律监督[i],通过对社会保障、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民生领域28件案件的办理,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

四、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动检察创新发展

突出抓好中央部署的四项体制改革[ii]作为全省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以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为切入点,按照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占比39%46%15%的要求,我院首批38名原任检察官按照闭卷考试、全员推荐、业绩考核、党组审核、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查等环节,进入检察官员额。以健全司法责任制[iii]为重点,明确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和检察官权限范围,无论是检察长还是普通检察官,都必须一线直接办案。完善检察官执法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和办案责任终身负责制度,强化其司法责任。以推进省以下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和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为支撑,探索建立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与检察权分离机制;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及《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移送追责通报制度》。

推进检务公开改革。以案件公开为重点,实行案件程序性信息、终结性法律文书和重大案件信息全方位公开。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在不同诉讼环节查询办案进展,已作出生效判决案件的500余份终结性检察法律文书,在屏蔽当事人隐私信息后,均已在网上公开发布;积极运用微博、微信开展宣传,接受控告、申诉和提供法律咨询,共在微信订阅号“黄陂检察”上发布微信160余条,网民转发、评论、互动交流200余次,进一步拓宽了服务群众渠道。

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机制改革。围绕实现庭审实质化和以证据为核心,建立与公安机关侦捕联动、侦诉衔接工作机制,对20余件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证据及时、全面、客观收集。加强审查起诉繁简分流,对118件轻微刑事案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iv]审理。着力提高公诉人指控犯罪能力,使庭审真正成为彰显公平正义的平台。

五、着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能,不断夯实基层发展根基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集中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活动,补足精神上的“钙”。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为重点,认真查找修身、律已、用权上存在的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开拓创新、勇于担当的政治生态。检察长带头为全院干警上党课,院领导班子成员参与办案、处理信访,在帮助治理软弱涣散村级组织、精准扶贫攻坚战中作表率。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全院干警为民务实的作风不断增强,积极投入“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千警联千企”活动,广泛开展调研走访,提供法律服务,用“实”的举措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受到区委第七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大力推进文化育检工程。将培育法治精神作为着力点,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身边人”为主题,举行“青年干警检察职业道德群星谱评选”,传递检察正能量。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举办岗位培训和业务竞赛,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实施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在全市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中,年轻干警李娇凭借优异表现荣获“公诉新秀”称号;注重检察理论研究工作,2名干警撰写的论文获湖北省法学会表彰。在全省检察官入额统一考试中,我院整体考试成绩处于全市前列。

不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整治“四风”,深化“六项专项整治”[v],加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结合“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持之以恒抓整改。加强对执行办案纪律、办案安全、禁酒令等行为的日常督察,全年发布督察通报77期,公开问责9人次,继续保持队伍“零违纪”。

努力打造科技强检新模式。大力推动“互联网+检察”,促进信息化科技与检察工作融合。重视检察技术基础建设,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系统和检务公开信息化平台全面运行,建成电子证据分析室,远程视频接访、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库正在逐步发挥效能。提升检察技术应用水平,全年完成职务犯罪同步录音录像158人次,利用电子证据服务办案8件次,为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提供技术支撑。

六、牢固树立接受监督意识, 努力打造检察良好形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监督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协助开展办案质量检查和专题调研,积极配合开展代表视察、检察官职务任免工作。定期寄送《黄陂检察动态》,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案件质量评议、工作座谈,确保联络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及时整改并反馈结果,推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改进。 

健全诉讼程序内监督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坚持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制度,接受其他司法机关程序内制约。完善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召开律师座谈会,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采取走访、测评、问卷调查和举办“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方便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认真贯彻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精神,健全人民监督员由市司法局统一选任后的衔接制度。将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十一种”情形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组织人民监督员实地察看办案区管理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执行情况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17件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发挥监督作用。 

一年来,院集体连续三年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继续保持了湖北省特级档案管理单位等荣誉称号。3个集体受到市级以上表彰,6名干警被评为省、市优秀检察官。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总结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中心工作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多,效果还不明显;二是打击职务犯罪,深化反腐倡廉的力度还不够,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三是队伍专业化程度和检察人员的法律监督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16年检察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检察工作责任重大!我们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服务和保障我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大办案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赌博、毒品、传销等多发性犯罪。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资源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惩治网络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小官大贪”案件,深挖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监管薄弱领域窝串案,开展打击涉农犯罪专项活动,积极构建以信息化为依托的侦查新模式。坚决惩治行贿犯罪,重视抓好职务犯罪预防,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二、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正司法。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着力强化对侦查活动监督,严防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 严防冤假错案。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健全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机制。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突出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违法执行等问题。探索公益诉讼[vi]和督促行政作为工作方式,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三、深化检察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紧紧围绕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定改革信心, 把握检察规律,深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探索院领导直接参与办案工作机制,健全司法办案目标责任体系。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对办案工作机制提出的新要求,推动执法办案转变模式、转型发展。以新型检察院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夯实司法公正基础。

四、加强队伍建设,自觉接受监督。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保持政治定力和信仰追求。加强专业化、职业化教育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能。坚决执行各项纪律禁令,形成全面从严治检新常态。大力推进科技强检战略,不断提升检察信息化、科技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主动报告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自觉接受政协监督、新闻媒体监督、人民群众监督,进一步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始终将人民群众的期盼作为检察工作的目标和方向。

各位代表,蓝图正在铺展,风帆高扬。我院将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人大会议精神,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坚毅前行,为黄陂从新城区向新城市跨越,与全市同步率先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i] 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非诉执行是具有起诉主体资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有执行内容的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执行。即法院依行政机关的申请,对未经诉讼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受理、审查和执行的活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指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监督,防止不作为、乱作为。

[ii] 四项体制改革:即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iii] 司法责任制:司法责任制主要有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检察人员在司法办案中的权力和责任,制定《主任检察官权力清单》和《办案责任制暂行规定》。其显著特点是压实主任检察官的办案责任,并赋予相应职权。二是完善司法办案内部监督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监督责任、监督方式,加强对在办案件的实时监督。通过建立完善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对检察官办案工作实施全程、动态、及时的监督,使检察官始终在有效的监督下依法行使职权。三是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制定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追究“三个一律”:对主观有过错造成冤假错案的,一律调离检察官岗位,撤销检察官职务,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因取证不合法、审查不认真,导致证据在下一环节被排除的,一律先停止工作,调查核实后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诉讼参与人或其他公民实名举报、控告检察官办案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认定的情况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iv]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指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对符合相应条件且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故意伤害、过失致人重伤、非法拘禁、盗窃、诈骗、故意损坏财物、寻衅滋事等九类案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简化办案程序,缩短办案时间,落实快侦快办。

[v] 六项专项整治:即机关内部食堂违规公款消费问题专项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整治;财物票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专项整治;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专项整治;违规配置使用办公用房问题专项整治。

[vi] 公益诉讼: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根据高检院制发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方案》,我省被确定为首批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将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重点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