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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人大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8-08-01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检察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一、突出人权保障这条主线,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这五年,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法及其刑法等实体法相继修改,尊重和保障人权得到进一步体现。我们立足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预防并举,监督与建议结合,彰显司法权威与公正。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039人,提起公诉5412人,同比分别上升了51.8%、132.4。办案中,一是注重突出重点。在加大对严重犯罪和多发性犯罪惩治力度的同时,针对黄陂辖区毒品、赌博等犯罪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状况,配合公安开展专项打击,及时介入重大案件的侦查取证。五年共批捕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1026人,抢劫、伤害等暴力犯罪381人,涉毒、赌博犯罪618人,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犯罪334人,分别占批捕总人数的33.8 %12.5%20.3%11%

二是注重回应群众司法诉求。针对传销、非法经营、集资诈骗等犯罪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联合专家学者召开“犯罪风险防控”研讨会,加强对涉众型犯罪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研判,确保准确打击。五年共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52人,在办理一起涉及近千名群众集资2.6亿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提出补充侦查意见23条、完善证据材料30余份。对于侵害群众“舌尖上安全”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犯罪,实行打早打小、决不手软,并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研究完善管控措施。

三是注重健全刑事司法保护制度将刑事和解、刑事速裁程序与依法从宽处理机制有机结合,对422起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轻微刑事案件决定不批准逮捕595人,不起诉131人,同比分别上升83.6%235.9%。彰显司法关怀,对于无逮捕必要、重大疾病等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实行主动审查与依申请审查相结合,建议对53名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

着力加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395人,人数同比上升31.9%,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7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18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

一是坚持查大案、办串案,提升反腐效果。五年立办贪污贿赂大案73件,其中副处级以上要案9人,某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卢某某在负责小城镇建设中索贿11万元案、某局原局长张某某利用工作便利多次受贿25万元案、某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张某收受多名建筑商贿赂45万元案被依法查处。从个案中深挖细查,成功突破窝串案13件、涉及犯罪20余人;对9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贿人予以查处。健全一体化工作机制、纪检监察联动机制和重大事故介入调查机制,加大对渎职侵权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查办汉阳“711”火灾中5名责任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案,武汉市经信委彭某某等2人滥用职权、受贿案。

二是坚持零容忍、治“蝇贪”,彰显反腐力度。对受理举报的100余条职务犯罪线索逐案研判,深入到群众反映突出的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安置补偿等领域开展线索摸排,立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4人;连续五年开展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深挖街乡惠农工作中的“蛀虫”30人,占全部办案总数的31.6%。某村原村支部书记顾某某伪造虚假协议截留征地款10余万元案、某村原村委会主任韩某某套取水库移民惠民资金50余万元案、 某村原村支部副书记彭某某在征地拆迁协调工作中受贿70余万元案被依法查处。

三是坚持早预防、全覆盖,延伸反腐成效。对立案查办的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均分析发案原因,查找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50余份。去年,我院关于辖区某村村委会贪污窝案的检察建议获评省院优秀检察建议。进一步完善专项预防工作机制,对汉孝城铁、盘龙城刘店旧城改造等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同步预防,与天河机场T3航站楼、武汉五环线北段项目部开展廉政共建,促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分别被列为高检院、省院优质预防项目。利用电视、公益广告牌、微信和法制讲座开展预防宣传,对外提供行贿犯罪记录查询7000余次;每年就我区职务犯罪查办情况、主要特点和防范对策撰写年度综合报告,受到区委、区人大高度重视和主要领导批示。

四是坚持严规范、强素能,增强反腐公信。一方面,加强检察机关办案区规范化建设,实行“双通道、双隔离”①,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切实防范超时讯问和变相体罚,排除违法违规讯问笔录入卷,我院因办案区建设和职务犯罪讯问规范化被省院授予办案区规范化示范单位;另一方面,大力提升科技和信息化在侦查中的运用,建成司法鉴定实验室和集成化侦查信息平台,通过电子证据、专业检验和大数据分析提高证据收集、情报获取和案件突破的效能。

全面加强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平正义。一是狠抓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方面,共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5185人,监督撤案1010人。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防止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12件,公安机关立案84件。今年在区委、区政府支持下,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纳入区法治建设考评,全区13家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情况全部纳入检察机关信息共享平台。把侦查活动监督作为重点,聚焦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侵犯当事人权益等违法问题,开展法律监督调查112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3份,纠正漏捕243人、漏诉108人。刑事审判监督方面,突出对法律适用和量刑不当问题的监督,依法提出抗诉14件;注重程序公正的要求,共出庭支持公诉115件次,纠正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53次;发挥量刑建议的监督功能,对2197名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5%。

二是狠抓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以高检院将监所检察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为契机,积极适应刑诉法修改后对刑事执行检察拓展的要求。在交付和变更执行监督方面,监督刑罚交付执行不及时违法情形11件;定期对社区矫正情况开展检察,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43件,督促收监执行2人。在强制措施执行监督方面,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89人;探索对财产刑执行监督,对130件涉及财产刑判决的案件全面检查,发现未及时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坚决提出纠正意见。去年依法对10名特赦罪犯开展法律监督。在维护监管秩序方面,开展安全防范检查72次,对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形提出纠正39件次,消除事故隐患7起。我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三是狠抓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民事检察方面,对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50件申诉案认真审查,提请抗诉9件,建议提请抗诉4件;大力开展对民事调解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对违法执行提出检察建议12件。行政检察方面,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先后对林业、国土、计生、环保等单位行政处理和处罚案件进行检查,发出督促履职建议123件,特别是对某行政执法部门怠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67件案件进行监督,使作出的处罚决定得到执行,既维护了公信又促进了依法行政。

二、围绕服务大局这个使命,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这五年,上级检察机关先后就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出台系列文件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成为我们一以贯之的理念。我们紧贴黄陂“从新城区向新城市跨越”的战略目标,将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去谋划、布局和推进。

优化发展环境。精准对接全区中心工作,先后开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行动”、“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专项整治”,与区农委联合开展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中央、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依法保护和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通过微信、制作画册等方式广泛宣传“鄂检十条”③,实行百名检察官对口联系百家企业,会同区工商联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协助开展区青年企业家法律风险与预防犯罪培训。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用人身、财产强制措施。特别是结合黄陂“绿色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战略,加强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力度,对涉嫌滥伐林木罪的2人依法提起公诉,并建议林业部门对毁绿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大气、水资源污染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履职。我院被确定为公益诉讼试点后,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可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我们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五大领域发现公益诉讼线索22件,提出民事公益诉前程序2件;对相关行政机关未及时依法履职的情况,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8件,行政机关回复16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化解社会矛盾针对当前社会矛盾易发多发,建立多元化纠纷防范化解机制。一是关口前移。积极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加强对涉众型犯罪、流动人口和未成年人犯罪源头治理对策研究,推动完善社会管理机制。二是风险防范。推行办案风险评估、分级预警,同步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在办理今年辖区内2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4000余名受害人遍布多地,我们迅速启动预案,及时做好法律宣传、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工作,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维权、合理表达诉求。三是法治化解。以获评全国文明接待窗口为动力,着力拓宽群众信访渠道,坚持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推行一站式服务,规范接待用语。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导入、纠错、退出机制,建立分类处访制度④,共依法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法律咨询5771135人。

延伸检察触角。在街道、社区建立检察工作联系点和服务站,形成“法律监督岗、矛盾排查岗、预防服务岗。每年两次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以宪法宣传日、举报宣传周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深入街、乡、镇开展法制宣传讲座。由院领导挂点、选派两名干警长期驻村工作,推动扶贫攻坚进程。组织开展“千警联千企”、“千警联千村”、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聚焦公正高效权威这一目标,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

这五年,司法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特别是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任务,使检察改革进入快车道。我们根据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实际,确保各项改革落地生根。

稳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基础的体制改革。2014年开始启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体制改革。全院99人按照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经考试、考核、遴选委员会审查等程序进入员额的38名检察官全部充实到办案一线,入额院领导必须直接办案。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将部分办案事项决定权授予检察官。以权责一致为指引,实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执法办案终身负责制,进一步强化了责任担当。

深入推进以证据为核心的诉讼机制改革。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⑤,在提高办案质量、严防冤假错案上狠下功夫,着力加强审前程序的引导取证和侦查监督,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推进繁简分流程序改革,持续完善简易程序法律监督,从2014年起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的轻微犯罪案件按速裁程序起诉292人,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基础上提高了办案效率。根据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和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对受理的180余件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逐案开展社会调查,进行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挂牌成立 “惠心.骄阳工作室”,继续探索未检工作办案人性化、被害人保护和青少年法制宣传全面发展的新经验。

积极深化以公正办案为重点的检务公开改革。一是以信息公开促监督。建立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公开和辩护预约四大平台,并对落实情况实行季度通报,我院深化信息公开的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会议上作了交流。今年所办理的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率达100%,已作出生效判决的189份终结性检察法律文书,在屏蔽当事人隐私信息后,均已在网上公开发布。二是以公开审查促公正。探索建立刑事案件不批捕、不起诉和重大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在全面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进行听证,确保案件公正处理。三是以检务宣传促透明。积极推进“互联网+检务”的新平台建设,分别在新浪网、腾讯网等主流媒体开通官方微博,上线“黄陂检察”官方微信,利用“两微一端”发布信息664条,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检察工作。

全面落实以流程监控为依托的监督机制改革。构建内部监督、上下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的综合体系。在内部监督方面,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构建“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管理新机制,实现对执法办案过程实时监督。在上下监督方面,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和不起诉双审查、双报批制度⑦,接受上级院监督。在外部监督方面,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职务犯罪案件在不起诉、撤案等关键节点均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同时,在确保人民监督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上下功夫,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评议、办案回访、信访接待和听证,参加见证搜查扣押冻结款物、旁听庭审和察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执行情况。五年来,人民监督员共评议案件20余件,极大促进了检察机关公正司法。

四、对照忠诚干净担当这一标准,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这五年,落实“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的要求,对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标准,我们以“三项工程”为抓手,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打造灵魂工程。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深化党的建设,通过“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重大事项报告等,告诫党员干部“不忘初心、永葆本色、绝对忠诚”突出加强班子建设,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党组议事和决策机制,营造开拓创新、勇于担当的政治生态。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导向、凝聚和激励作用,形成奋发向上、团结一致的精神纽带。

打造素能工程。着力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全院开展“我为陂检发展献一策”和“谋实事、补短板、敢担当、强作风”学习反思活动。以业务骨干和青年干警为重点,举办多种形式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竞赛,通过陂检讲坛、青年沙龙、公诉辩论队等平台,加快青年人才培养。成立市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检察运行机制专业研究委员会,发挥检察理论支撑和助推功能。五年来,先后有20人次在上级业务竞赛中获奖,其中,1人获评全国检察理论人才、1人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4人为全市侦查、侦监和公诉人才。参与高检课题1个,省级课题2个、市级课题2个,2篇文章获高检院、省院理论调研一等奖。加快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建成电子证据实验室、侦查信息化实验室、人民监督员评议厅、为民服务智能化中心,不断促进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

打造作风工程。通过纪律约束、作风养成、典型示范,努力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一是以纪律作风立形象。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学习《条例》、《准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一条禁令和区“十不准”规定,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清理和专项整治,加强巡视和日常督察。二是以司法公信树形象。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出台干部个人信用管理办法,对发现执法办案中侵害群众利益或者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的,实行考评一票否决,并严肃处理。三是以争创先进强形象。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五年来,没有出现一起检察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到处理的问题。五年来,院集体连续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特级档案管理单位、全市学习型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19个集体受到市级以上表彰,15名干警被评为省、市优秀检察官。

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法律监督机关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一是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做到全面工作定期汇报,专题工作专题汇报,人事任免事先报告,重大执法工作及时通报;二是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部署,积极开展办案质量检查,并对整改情况及时回告。三是进一步加强联系,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指导,定期寄送《黄陂检察动态》,虚心接受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

面对所取得的成绩,我们深深体会到:必须更加自觉地接受区委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更加主动服务大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更加积极履职尽责,让人民群众在每个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更加紧密结合业务抓队伍,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我们所取得的成绩与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区政府、全区人民群众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帮助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各界人士及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五年,在总结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思想观念还要进一步更新,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途径和手段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力度与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执法办案质量要进一步提高;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欠缺,职业素养有待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的工作思路和2017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区第五次党代会描绘了未来五年的宏伟蓝图,吹响了建设全面小康现代化生态新城的号角。抢抓机遇,聚力发展是包括全体检察人在内的全区人民的共同历史责任。未来五年的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按照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部署,围绕全区“三大任务”、“四城目标”,深耕检察主业,补齐工作短板,持续改革创新,抓重点促办案,攻难点强管理,出亮点创品牌,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2017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坚持履职尽责,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严重刑事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强化司法权益保护,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注重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的综合运用。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更好的发挥作用。

坚持围绕中心,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制假售假、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犯罪。着力为非公经济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落实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精准扶贫、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卫生、重点工程建设等领域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依法查办不作为、滥作为的渎职侵权犯罪,正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支持改革者、惩治犯罪者、保护无辜者,为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持改革创新,更加注重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根据上级部署,推进司法办案体系、检察监督体系和运行管理体系建设。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机制和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特殊诉讼制度,着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探索推进公益诉讼制度,巩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考核成效,促进社会诚信和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健全自身监督制约机制,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符合执法办案特点的运行和管理体系。进一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快形成智慧化办案、智能化管理工作体系,为检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强基固本,更加注重检察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健全完善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的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各项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加强崇德修身教育和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严肃处理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司法形象的行为,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坚持接受监督,更加注重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依法、及时、主动地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深入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交办案件。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积极推进“阳光检务”,不断拓宽接受监督的途径。

各位代表,在加快推进黄陂实现由新城区向新城市根本性跨越的征程中,唯有奋斗才能创造辉煌,唯有担当才能谱写荣光。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不忘初心,忠诚履职,为全区打造兴旺繁荣之城、生态宜居之城、活力迸发之城、幸福安康之城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相关用语说明: 

①“双通道、双隔离”:办案工作区实行办案人通道和犯罪嫌疑人通道构成的“双通道”;实行强制物理隔离,并使用软包金属栅栏隔成办案人区域和犯罪嫌疑人区域,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

上级检察机关先后就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出台系列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服务非公经济工作细则》等一系列文件。

③“鄂检十条”对非公有制经济更加注重平等保护,更加注重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创新创业权益,更加注重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注重惩治危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更加注重对侵害非公有制企业权益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更加注重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更加注重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和犯罪预防,更加注重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更加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更加注重与非公有制企业的沟通交流。

④分类处访制度:对合理性上访,依法解决问题;对求助性上访,积极协调解决;对无知性上访,做好释法说理;对偏执性上访,加强心理疏导;对报复性上访,及时处理控制。

⑤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对这项改革进一步提出,要“探索建立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相适应的诉讼监督制度,着力在审判活动中发现、核实和监督纠正诉讼违法行为。实行检察机关对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在庭审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指控犯罪的主体作用。”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指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武汉等18个城市开展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主要内容是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等11种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进一步简化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相关诉讼程序,提高司法效率。

⑦双审查、双报批制度:省级以下检察机关拟决定撤案或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应当及时将拟撤销案件意见书或拟不起诉意见书移送本院人民监督员并报送上一级检察机关,上一级检察机关应当在收到案件7日内书面批复下级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