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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人大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2-03-16      

 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2月17日在黄陂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国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黄陂区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了检察理念全面更新,检察职能结构性调整,内设机构重塑性变革,“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更加主动,队伍素能持续提升,各项工作稳步向前。

一、积极融入区域治理,以检察保障助推平安黄陂建设

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692人,起诉5911人,较前五年分别上升21.5%和9.2%。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依法严惩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非法信访寻衅滋事犯罪,起诉4人。严厉打击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149人。突出惩治盗抢骗、“套路贷”、“校园贷”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1633人。依法惩治黄赌毒犯罪,起诉713人。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严重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起诉33人。

在疫情防控和疫后重振中弘扬伟大抗疫精神。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区检察院闻令而动,全体检察人员下沉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始终做到民有所呼,我必有应。认真协助监管场所做好内部防护、人员隔离救治和分类安置,共同维护监管秩序。坚持抗疫和履职两手抓、两不误,对所有涉疫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围绕“六稳”“六保”,先后走访黄陂建筑集团等30余家企业,及时传递惠企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因疫情引发的涉企合同违约、劳动关系解除等争议纠纷,注重与法院、劳动仲裁等部门沟通协作,共同推进纠纷解决,维护疫后稳定。

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批捕涉黑涉恶犯罪55人,起诉56人。着力“打伞破网”,突出“打财断血”,坚持标本兼治,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8份,促进行业清源。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上,我院1名干警荣立三等功,1个部门获嘉奖。肖某某等9人恶势力集团案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在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暨四大行业领域整治

积极参与网络治理。近年来,电信网络犯罪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受案量较五年前上升7成。对此,我们成立电信网络犯罪专门办案组,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打击效果。起诉电信网络犯罪490人。围绕网络黑灰产业链整治,严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起诉4人,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违法者为受损公益“买单”。积极参与“断卡”行动,起诉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151人,推进网络秩序综合整治。

用履职引领法治、促进治理。结合发案特点及趋势,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法律监督专项报告,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当好法治参谋。依法认定2起面对不法侵害反伤案构成正当防卫,向社会传递“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对57起妨害公务犯罪依法从严打击,法治社会谁都不能任性。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促进民众法治观念的养成。夏某某猥亵儿童案抗诉书等3份法律文书获评武汉市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围绕在校学生犯罪预防、招投标领域监管漏洞等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2份,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针对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的要求,深入开展“检察十进,普法万人”活动,促进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综合运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做实普法宣传,推送微信1000余条、微博10000余条。制作《来自检察官的灵魂八问》《检察官硬核说唱教你防诈骗》等普法短视频,引导群众识诈防骗。我院连续5年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11人次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武汉“普法网红”等称号。

二、紧紧围绕发展大局,以检察服务助力富裕黄陂建设

五年来,我们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着力打赢三大攻坚战,以有力履职促进高质量发展,自觉在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

全力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先后开展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创新驱动发展、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等专项活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严惩侵害市场主体犯罪,批捕35人、起诉42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罪市场主体人员,依法不批捕20人、不起诉23人。邓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等3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精品案件和典型案例。在全市率先开通涉营商案件“绿色通道”,对该类案件统一标注、快速流转,优先办理,该做法被检察日报、省检察院推广。

积极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将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相结合,50名因犯罪侵害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118.68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帮助结对村协调、落实扶贫资金100余万元。强化耕地司法保护,针对非法占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31份。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全力保护蓝天碧水净土。绿水青山就是黄陂人民的金山银山。五年来,我们持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监督,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17人、起诉35人。建立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制度,对6件环境资源类犯罪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被告人赔偿损失。与园林、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共同督促“补植复绿”,监督保护耕地、林地面积3万平方米。积极维护景区公共安全,就景区安全隐患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治理。深入贯彻《长江保护法》,积极参与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着力做好水资源保护。

三、全面推进“四大检察”,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五年来,我们全面强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46件、监督撤案22件,纠正漏捕389人,纠正漏诉326人,追诉漏罪246件。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828人,不起诉302人。探索构建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工作机制,促进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9件。对47名罪犯监督收监执行,避免“纸面服刑”。督促385件财产刑案件执行到位。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联合区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提出监督建议104份。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20件,其中,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65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0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5件。把依法监督与矛盾化解有机结合,对当事人申诉的正确裁判案件,不支持监督申请83件,主动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紧盯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领域“假官司”、“假调解”,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依法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份,维护司法权威。积极推进民事申诉案件和解,促使6件多年诉讼难解纠纷得以化解,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37件。对一些久拖难解的行政讼争问题,通过释法说理、促成和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12件。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9份,助力解决行政处罚“白条化”问题。我院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经验被省、市检察院推广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办公益诉讼案件355件,其中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0件。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将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97%的案件均通过诉前程序得到解决。聚焦国有资产和土地资源保护,与区国土部门会签意见,对违法占用耕地开展线索移送和调查合作,督促拆除违法占耕建筑6栋。对全区30余处文物设施和100余棵古树名木保护情况进行排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办理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5件,坚决捍卫英烈尊严。

四、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以检察为民增进民生福祉

五年来,我们切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关乎民生的案件,再小、再不起眼也是“天大的事”。我们紧盯“舌尖上”的安全,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立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0件。紧盯“脚底下”的安全,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持续推动窨井盖问题治理。紧盯农民工权益保护,严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8人。与区司法局共同建立农民工讨薪案件协作机制,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难”问题。

用情化解矛盾纠纷。群众来访无小事。我们健全群众信访办理机制,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承诺,受理各类来信来访来电780件,回复率为100%。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促成35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自愿悔罪,努力做到从源头上化解矛盾。

用真诚听取民意。全面推行公开听证,组织听证103件324人,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懂、真实可感。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724条,公开法律文书3870份,“两个公开”率达100%。深化12309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整合控告申诉、律师接待、举报热线等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真诚尊重、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建立常态化检律会商机制,办案中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用爱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60人,起诉70人。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政策,依法不批捕涉罪未成年人42人、不起诉15人。推进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联合区教育局、区卫健局等13家单位召开工作联席会,推动“一号检察建议”及从业限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在全省率先探索“监护告诫令”制度,促进家庭监护教育功能完善。今年我院被确定为全市五个“家庭教育”试点单位之一。开通“惠心骄阳”斗鱼学法直播间等栏目,以普法“云模式”实现全区中小学法治宣讲全覆盖。检察长带头,6名检察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围绕预防校园欺凌、法治观念培养宣讲23场。五年来,我院“惠心骄阳”未检工作室品牌不断擦亮,国家、省、市主流媒体予以推介。徐某某、黄某某抢劫案等3件案件被评为省市未检“精品案例

用责任推进反腐倡廉。反腐败是人心所向,检察机关一直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能部门。“两反”转隶前,我们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查办职务犯罪17人,其中副处级要案3人。“两反”转隶后,主动加强与区监委办案衔接,对所有职务犯罪案件均提前介入、动态跟踪,确保办案质量,共受理区监委移送职务犯罪41人,先行拘留并决定逮捕11人,起诉27人。依法履行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权,对2名涉嫌滥用职权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立案侦查,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五、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以检察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五个过硬”要求,自觉以更强本领担当作为。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三严三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不断增强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持续抓实从严治检。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廉政教育,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定不移防止“四风”问题回潮。五年来,检察人员的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政治生态持续向好。院集体荣获“全国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等荣誉9项,部门及干警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70项。

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检察官独立决定案件占办案总数的90%以上。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427件。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从原来的23个精简为9个,改“捕诉分离”为“捕诉一体”,切实提升办案质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39件次。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适用率达91.64%,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着力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实施青年成长工程,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深化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在《人民检察》《法学教育》等期刊发表调研论文198篇。以业务竞赛为抓手,全面提升干警检察业务水平,今年以来先后有5名干警获得省、市级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称号改写了建院以来没有获得过省级以上业务竞赛奖项的历史,有2人将代表湖北省检察机关参加全国检察业务竞赛。

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争取并推动武汉市检察机关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平台试点基地落地黄陂,实现业务数据可视化实时分析。深入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智慧刑检、“三远一网”等系统应用,助推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更优。在全市率先运用遥感卫星和无人机取证技术,助力非法占用耕地、非法采矿等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我院获评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试点院,我院干警研发的智能法律法规查询程序“搜法”荣获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智慧检务轻应用竞赛奖项。

各位代表,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是我们的宪法法律责任。五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严格贯彻落实区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与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衔接的办法》,积极接受办案质量检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日常中整改落实。健全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机制,深入各街乡、开发区召开座谈会100余次,走访联络代表委员1000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900余条,推送检察信息260余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检察工作120余人次,多渠道接受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诚恳听取意见。与区工商联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共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恪守公安、检察、法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邀请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将全部检察业务纳入监督范围。主动与媒体互动,接受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检察工作能够取得这些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根本在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根本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配合与制约,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及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时代发展赋予更重责任不尽适应。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与实践还需要进一步做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不够,一些检察人员就案办案、机械司法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参与区域社会治理的力度与深度有待提升,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不足。三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不够到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规范监督时有发生,相关机制不够完善,民事、行政检察仍较薄弱。四是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还不够实。检察队伍综合素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与检察业务的有机融合还不够。问题倒逼担当,我们将下大气力破难题、补短板。

未来五年工作思路和2022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黄陂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的关键五年,也是黄陂区高质量发展的历史窗口期,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检察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牢牢把握“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服务大局、检察为民为主线以提升检察工作品质为主题,以政治建设、履职建设和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夯实检察文化、工作机制、科技应用、改革创新为基本路径,抓落实、求极致、重质效,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黄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更加关注服务大局。聚焦全区“13345”目标任务,精准服务武汉空港新城、城市花园、产业强区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黄陂建设。落实平等保护原则,服务打造发展活力最强区、营商环境最优区。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服务生态宜居、大美黄陂建设。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协同配合,共同助力黄陂区域治理现代化。加强涉农检察监督力度,助力高标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是更加关注民生民利。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助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落实。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推进公开听证“应听尽听”,以检察履职维护和促进司法民主。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突出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加大对食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案件办理力度,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更加关注公平正义。牢记“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坚持法律监督定位,恪守客观公正立场,以更高水平检察履职,促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更加有力有效。坚持以监督办案为中心,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好维护司法公正。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力促社会矛盾化解、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不断增强反腐合力。深入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切实维护诉讼诚信。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升法律监督效能,坚持法治原则,展现最大诚意,穷尽有效努力,争取最好效果。秉持自我革命精神,主动争取、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各方面监督,更加自觉接受侦查、审判机关履职制约。积极开展自我监督,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是更加关注自身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捍卫、能动践行“两个确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强化队伍综合素能建设,持续培养“国字号人才”,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创新监督履职,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成果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智慧检察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落实严管就是厚爱。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从严检视队伍、正视问题,切实整治顽瘴痼疾。

各位代表,蓝图已经绘就,奋斗的号角已经吹响,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奋发向上的状态,求真务实的作风,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黄陂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强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相关用语说明及典型案例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典型案例:今年3月,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对邓某辉、邓某伟等6人非法拘禁案,以多人单罪名普通刑事案件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发现,该伙人员组织性较强、均有不同程度的前科劣迹、犯罪手法娴熟,可能存在其他遗漏犯罪事实及恶势力犯罪。我院在第一时间调配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和助理组建专门办案组,通过仔细审查案件证据、询问案件被害人,围绕已有犯罪事实及涉案的犯罪线索,向侦查机关提出详实可行的补充侦查方案,并在补充侦查期间,多次前往侦查机关会商,就出现的新情况提出引导侦查意见,最终该案补充证据6卷,追诉3笔违法犯罪事实、漏犯2人、漏罪1起,查明邓某辉等6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黄陂武湖地区,以典当行为依托,发放高利贷,以“软暴力”手段收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达到了恶势力认定标准。我院以被告人邓某辉、邓某伟、邓某、梅某、杨某、季某涉嫌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为恶势力犯罪,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邓某辉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邓某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梅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季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典型案例:2019年4月30日,武汉市公安局黄陂区分局以肖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罪,向我院移送审查起诉。我院经审查,现有证据反映肖某某等人犯罪组织稳定性不强、经济特征不明显、行业控制特征不突出,尚未达到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控制或重大影响程度,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但是,肖某某等人长期纠集,有一定的聚合固定性,为索要债务,通过滋扰、贴身跟随等软暴力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干扰了被害人正常的生活秩序,达到了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标准。我院以肖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等向区法院提起公诉,区法院当庭宣判,认定我院起诉书中所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

“扫黑除恶”四大行业领域整治:2021728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出席第一次扫黑除恶常态化暨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推进会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整治。

信息网络领域,要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防止涉诈重点人员出境作案;

自然资源领域,要严厉打击“沙霸”、“矿霸”及其背后“保护伞”,整治非法采沙活动;

交通运输领域,要严厉打击敲诈勒索货车司机、盗抢燃油货物等违法犯罪,严惩控制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等黑恶运营团伙,整治非法改装运输等违法行为;

工程建设领域,要严厉打击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违章违建、强迫交易、恶意拖欠工程款等违法犯罪,铲除背后利益集团。

武汉市优秀释法说理文书:对人防办提起的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书、雷某某猥亵儿童从业禁止检察建议书、夏某某猥亵儿童案抗诉书先后获评武汉市优秀释法说理文书

“检察十进普法万人”活动:20213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认真落实“十四五”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国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落实区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的意见,推动检察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打造黄陂检察法治宣传品牌,我院制定《黄陂区检察院法治宣传教育“检察十进普法万人”主题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八五”普法规划,以受众面的法治需求为导向,注重宣传检察职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以案释法、司法新规等内容,打造具有黄陂检察特色“有创意、有声势、有影响”的“检察十进普法万人”主题活动。

“十进”,是指进入十大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拓展法律进交通枢纽”“法律进景区”“法律进商务楼宇”“法律进军营“普法万人”,是指将普法责任落实到每一名检察干警身上,每一名检察干警都将普法作为分内之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达到普法惠及黄陂万人的效果。

⑤三大攻坚战:三大攻坚战是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的新表述。201710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邓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和全省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

邓某某是武汉市一家规模较大的非公企业董事长,因涉嫌串通招投标被刑事拘留,后被我院批准逮捕。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企业从业人员190人,平均年龄35岁,每年向国家纳税近千万元,是一个极具潜力和活力的企业。由于邓某某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邓某某被羁押令企业迅速陷入停滞状态,其承接的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重点保障线路项目出现资金投入分配混乱、施工力量不足、项目管理人员流失率高、收款困难等问题,这些问题一度导致各重点项目推进遇到阻碍,甚至出现停工,给军运会顺利举办带来一定程度负面影响。

为减少办案对企业的影响,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综合考虑案情和办案条件的变化,我院决定对邓某某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经审查,邓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案件事实已经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没有继续羁押必要,因此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邓某某被取保候审后,我院对其公司进行案件回访。查明,邓某某回到公司后,迅速组织企业总结反思,狠抓企业建设,各项业务迅速步入正轨。原本陷入半瘫痪状态的公司,由于邓某某取保候审,迅速稳定了人心,恢复了正常运转,重新投入军运会重点保障线路配套交通工程中去,190名员工免遭失业风险。

夏某某等重大责任事故案被评为全省涉企业立案监督及羁押必要性审查典型案例:

20191228日,吊车司机张某某进行吊车施工作业时,吊车吊装使用的吊带断裂,造成4名工人朱某甲、朱某乙、夏某某、熊某某高空坠落致伤,造成重大伤亡事故(二死、二伤)。夏某某作为吊车所有人,明知张某某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让其操作吊车作业。

2020322日,公安机关以夏某某等五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在此期间,夏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另出资人民币10万元补偿被害人及家属。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夏某某经营的公司为小微企业,注册资本一百万元,公司员工5人,承接各类起重吊装服务活动,应对市场危机的能力较弱。夏某某被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后,公司经营陷入瘫痪,对外承接的工程处于停滞阶段。因新冠疫情影响,银行贷款逾期未还,员工工资未及时发放,部分施工项目出现停滞,复工复产面临困难。为了不影响企业正常复工复产,我院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于57日决定对夏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我院在办案过程中,加强对夏某某的释法说理,督促其赔偿被害人及家属损失,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积极发挥羁押必要性审查作用,保障企业正常运转,真正做到维护司法公正与保护民营经济的有效衔接,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杨某某等3人串通招投标案被评为“武汉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2017年至2018年期间,本案中3名犯罪嫌疑人及所在公司应他人邀请提供各自所在公司的资质等信息资料并参与围标。最终使他人以人民币1900余万元的报价在两个工程项目中标。案发后,三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经审查,涉案三家企业的三名犯罪嫌疑人涉嫌串通投标罪,但三名犯罪嫌疑人及所在公司都是应邀参与围标,其犯意及行为仅限于为他人参与投标提供帮助,在犯罪活动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案发后,三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均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

由于该案件为涉企案件,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院立即启动涉企案件精细化办理机制。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中考虑到涉案人员的地位作用、企业生存发展实际后,根据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和服务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确定了限制打击范围、明确打击重点的总体思路。同时,承办检察官启动社会调查机制和自行补充侦查。经核实查明,三家企业均具备较高工程承包资质,并且在疫情期间还积极捐款捐物、协助所在街道参与隔离点的建筑质量检查工作,为疫情防控作出重要贡献。

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国媛亲自主持对该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会上,区工商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均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表示赞同。当日,院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综合研判全案情况后,对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随后正式向三名犯罪嫌疑人公开宣告。数日后,涉案企业负责人专程为案件承办检察官送来锦旗感谢。

⑦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工作机制:202010月,黄陂区委政法委2020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区检察院《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等三类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工作方案》。该《方案》结合黄陂区刑事案件办案工作实际,首批将危险驾驶(赔偿谅解、认罪认罚)、交通肇事(赔偿谅解、认罪认罚)、故意伤害罪(赔偿谅解、认罪认罚)三类案件确定为简案。对于《方案》涉及的三类简案办理主要体现在“六集中”:集中受理、集中讯问、集中听证、集中宣告、集中开庭、集中宣判。对办案时限作出严格要求,一是公安机关在侦查完毕后3日内集中移送至检察机关起诉;二是检察机关5日内集中提起公诉,并随案移送电子卷宗、电子文书;三是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7日内宣判。通过优化案件流转方式,实行集约化审理模式,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⑧“四个最严”: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民以食为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关系我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抓得紧而又紧。他强调,要坚持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四号检察建议”:2020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四号检察建议,对近年来涉窨井伤亡案件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窨井施工、管理、养护方面的薄弱环节,建议该部积极履职,加强城市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及管网配套建设的统筹指导。

“两个公开”:是指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和法律文书公开。根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检察服务窗口等方式,向相关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立统一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各级人民检察院按照本规定,在该系统办理案件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

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将司法机关专业化保护优势与社会化动员优势有机融合衔接,通过搭建检察机关、共青团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的桥梁,为未成年人司法办案所需要的法律援助、亲职教育、心理疏导、跟踪回访、行为矫治、技能培训、困难救助以及社会调查、观护帮教等特殊制度的落实提供保障。同时,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动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社工机构、社会组织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法治进校园、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推动形成“社工-社区-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同心圆。

“一号检察建议”: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因为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教育部发送的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的核心内容是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教育缺位等问题。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强制报告制度:是指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村(居)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强奸、猥亵、虐待、遗弃、伤害,存在自杀、自残、工伤,或因火灾、交通事故、坠楼、溺水、中毒等原因造成非正常伤残、死亡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本部门主管行政机关报备备案,由主管行政机关向同级人民检察院通报情况。

从业查询及禁止制度:是指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办理的湖北省首例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先后获评湖北省十大精品案件、武汉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明某某强奸案获评武汉市检察机关2020“未检十大精品案件”;徐某某、黄某某抢劫案获评湖北省检察机关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武汉市未检十大精品案件。

“五个过硬”:2018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对中央委员会成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出的5点要求,即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三个规定”:2015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9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创新机制,于20198月印发了《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把记录报告事项的范围扩大到司法办案、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五个方面,把记录报告人员范围扩大到事业编制人员、挂职锻炼人员、借调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习生等。建立了各级检察机关月报告制度,明确“零报告”情况也要报告。

“捕诉分离”为“捕诉一体”:批捕权和起诉权是检察机关的两大职权,在过去,这两大职权是分开行使的,由侦查监督部门专门负责批捕,公诉部门专门负责起诉。但是,从2019年起,这种捕诉分设的情形发生了转变,伴随着全国检察机关重塑性内设机构改革的落实落地,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全面推行,过去由不同部门分别行使的批捕和起诉权合二为一了。检察机关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的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诉讼监督等工作,原则上由同一个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办理。

林定敏检察官在全省未检业务竞赛中以第一名的成绩获评“业务标兵”;杜惠检察官在全省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以第二名的成绩获评“业务标兵”;黄玉英同志在全省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获评“业务能手”;李宪检察官在全省控告申诉业务竞赛中荣获“优秀个人”;赵毅检察官在全市公诉业务竞赛中获评“业务标兵”。

“三远一网”:是指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视频接访、检察工作网。

“搜法专业版”微信小程序用来帮助更好地搜索想要的法律知识,现有模块包括:1刑法模块2民法模块3行政模块4公益诉讼5共有模块6附加功能

全区“13345”目标:即锚定一个总体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实现三项发展指标:到2026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000亿元,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2000亿元,服务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明确三大发展定位:武汉空港新城、城市花园、产业强区;探索四大发展路径:对接武汉主城一体化,推进城乡一体化,推进临空副城一体化,推进长江新区副城一体化;强化五大发展支撑:大力发展块状经济,培育壮大多点支撑,打造临空经济示范区、先进制造集聚区、商贸物流枢纽区、全域旅游引领区、都市乡村样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