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2月30日在黄陂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黄陂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蒋剑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检察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推进“1234”工作目标①,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②,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恪守忠诚政治底色,着力为大局服务
秉承“区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的理念,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黄陂“九大行动”③。
坚定维护黄陂平安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全年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46人,起诉1143人。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重大恶性犯罪、极端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保持“严”的震慑,坚决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62人。对轻微犯罪落实“宽”的教育作用,减少对抗、促进和谐。不批捕540人,不起诉300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31人。突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诈骗、毒品犯罪,起诉456人。
全力保障黄陂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做实对各类企业依法平等保护,办理涉营商案件110件。某公司利用债权转让进行虚假诉讼,我院依法监督,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800万元。该案得到市检察院彭胜坤检察长批示肯定。一名服装厂负责人冯某因危险驾驶被判拘役四个月,服刑期间服装厂出现资金短缺、工资无法结付等经营困难,请求回家处理工厂运营事宜,我院积极回应,激活《刑法》第四十三条“拘役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条款,依法保障其回家请求,工人工资得以支付,服装厂顺利再生产。该案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事例,被省电视台推介。着力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开展“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专项工作,深化落实检察服务保障科技创新意见,走访武汉园祥生农业科技公司等10余家企业,帮助企业提升科技创新保护能力,防范法律风险。深入开展“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对标黄陂区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意见要求,摸清治理底图单元和重点项目,邀请中南财大环境法陈虹教授围绕流域综合治理专题授课,明确治理路径、方向和方法。办理涉流域综合治理案件212件。府河滩涂被村民开垦种菜,农药造成河道污染,我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千亩湿地被修复。与江岸区、东西湖区、孝南区检察机关签署府澴河流域公益诉讼协作意见,共同推进府澴河流域保护。倾力服务乡村振兴。强化“三农”司法保护,推动平安乡村、法治乡村、美丽乡村建设。办理涉农案件23件。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护生产”法治宣传,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认真做好乡村振兴对口帮扶,帮助结对村协调、落实资金11.4万元。
着力护航“大美黄陂”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理念,强化与各街乡、各部门深度融合、协同发力,办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18件。辖区某废品回收点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存在环境污染安全隐患,我院督促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切实防范环境污染安全风险。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在依法惩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同时,与区园林、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共同督促涉案人员“补植复绿”,恢复耕地、林地百余亩。今年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环境资源检察工作,得到有力监督支持。用“法治”守护“青山绿水”的做法被武汉交通广播推介。
积极促进法治黄陂建设。结合发案特点及趋势,向区委报送法律监督报告6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当好法治参谋。依托检察题材电影《第二十条》的上映与宣传,持续引领“正当防卫”理念,让“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深入人心。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份。检察建议发出后持续紧盯、跟进落实,推动从“办理”向“办复”转变,促进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制度机制17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开展“政法先锋普法进社区”等活动51次,推出原创漫画《他们在综治中心握手言和》、短视频《“三个小锦囊”守护未成年人安全上网》等作品,在“两微一端”发布案事例30件次,促进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懂法、用法。
合力推进清廉黄陂建设。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深化做实监检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对职务犯罪案件实行提前介入全覆盖,共同把好案件质量关。依法起诉职务犯罪12人,向区纪委监委移送违纪违法线索3件。办理的阮某某贪污案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二、践行人民至上,全力保障和服务民生福祉
积极参与区委“城市品质大提升行动”,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工作,持续做深做实检察为民。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围绕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起诉危害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犯罪526人,办理消防、窨井盖等安全领域公益诉讼18件。紧盯“舌尖上”的安全,全面落实“四个最严”④要求,起诉制售假药等犯罪12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件。
着力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举办“法治守护半边天”检察开放日活动,与区妇联签订维护妇女权益协作意见,共同为妇女群体排忧解难。做实“第十一号检察建议”⑤,联合区民政、市场监督、应急、消防大队等部门对全区养老机构摸排调查,促进消防安全、食堂卫生、适老化改造等问题整改,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持续加大对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7件。与区总工会会签协作机制,打造“检察+工会”劳动者权益保障模式。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为22名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方发放救助金42.4万元。一名未成年被害人因遭侵害患上严重精神疾病,我院提请市检察院启动联合司法救助,会同区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对其进行多元化社会救助,并与木兰乡党委、村委会等就救助金监管达成协议,按时发放救助金保障其生活需要。该案入选2024年度武汉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实质性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用情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175件群众信访都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并在3个月内答复办理进展或结果。对19件首访案件落实领导包案,均在首办环节办结化解,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着力构建信访法治化路径,我院在全市率先入驻区综治中心,一站式解决群众诉求,努力将检察为民落实到每一个案件的办理、每一个矛盾的化解中,让检察官走近人民群众身边,把检察工作做到人民群众心中。共接待群众来访126人次,群众答复满意率100%。相关工作经验受到省市区领导充分肯定。
持续做优“心尖上的检察”。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性侵、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20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依法不起诉26人,起诉较严重犯罪未成年人40人。强化未检综合履职,联合区文旅局、公安分局、烟草局等部门促进校园欺凌、网吧旅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向未成年人售烟等问题整治,邀请市妇联“莲姐工作室”高级指导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联合区社矫局对17名未成年人开展帮扶矫治,以司法保护助力“六大保护”⑥成效明显。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联合区妇联、关工委走进德兴社区宣讲校园欺凌防治,与区教育局共同举办“检教同行 护航青春”公众开放日,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治和自护意识。最高检选派我院未检负责人赴新疆、兵团检察机关开展支教,提升黄陂未检检察品牌全国知名度。
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力守护公平正义
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监督制约中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深化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充分发挥指控证明犯罪、审查过滤把关作用,自觉担起诉前主导责任。全年共监督立案39件,监督撤案21件,纠正漏捕16人,纠正漏诉21人,追诉漏罪14件。加强证据收集、审查与运用,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侦查12件,自行补充侦查70件,纠正不规范取证行为9件。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次。深化刑事执行监督,针对监管不规范问题提出监督建议98件,针对监管场所医护力量配备不足制发检察建议被采纳。督促立案执行财产刑案件71件。提出社区矫正监督建议36份被采纳。2名异地大学生因社区矫正无法回校就学,我们联合区社矫局协调当地对其实行“双列管”,有效解决异地就学难题。监督11名罪犯收监执行,避免“纸面服刑”。毒贩黄某某以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活动为由,多次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我们经过调查核实、法医鉴定以及再犯危险性评估,认定黄某某不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监督将其收监执行。该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
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聚焦劳务纠纷、欠薪讨薪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民生问题,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2件,同比增长82.7%。对4件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强化释法说理,依法维护审判权威。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协同破解“执行难”。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5件被采纳。办理的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帮助债权人执行回转32万余元,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并在全省“三个专项”推进会上重点推介,得到省检察院王守安检察长批示肯定。
全面加强行政检察。秉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17件,提出监督意见89件被采纳,监督规模与精度双向提升。加强府检联动、协同履职,健全完善与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园林和林业、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住房和城市更新、卫生和健康、城管执法、文化旅游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与区司法局会签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双向衔接办法,共促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强化刑行衔接,对不起诉案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68件,行政机关均已作出行政处罚或启动调查程序。扎实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制发检察建议3份被采纳。结合工作实践撰写的调研文章《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界定与案件化办理》在法学核心期刊《人民检察》上发表,文章观点受到最高检重视并采纳。
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认真履行公共利益守护人神圣职责,立办公益诉讼案件60件。落实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意见,采用磋商方式结案3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份。针对欧某等7人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获裁判支持。坚持“公共利益,大家守护”,增聘10名“益心为公”⑦志愿者参与线索发现、辅助办案,打造共治共享公益保护新模式。
四、坚持守正创新,系统推进检察改革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最高检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以改革激发活力、提升质效。
探索构建轻罪治理黄陂模式。针对轻罪数量持续增长、占比持续上升,在区委、区委政法委支持下协同各方推进轻罪治理。与区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会签轻罪案件快速办理、赔偿保证金“提存”等5份文件,轻罪治理协作配合机制逐步完善。健全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工作机制,对轻罪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起诉,推动轻罪简案“一站式”快办。探索“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轻罪案件办理新模式,6名“违法者”变“志愿者”,在公益服务中更好完成教育转化、回归社会。依法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减少上诉、申诉,更利罪犯改造、促进社会和谐。全年适用率达91.7%,量刑建议采纳率94.7%。与区司法局共同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达980余人次。以轻微刑事犯罪为重点,对近五年犯罪案件数据进行分析,系统总结辖区发案态势和特征,提出基层治理建议。相关报告被区领导批示肯定。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一体贯彻新修订的落实司法责任制意见和追究条例,同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机制7项,确保“有权必有责”“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压实检察长、检委会、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监督管理责任,全年无错案情况发生。严格落实随机分案,从源头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随机分案占比79.3%。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检察官独立决定案件占办案总数的90%以上。3名入额院领导办案实现常态化,直接办理疑难复杂案件74件。
着力强化数字检察工作。积极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活动,筛查线索2500余条、成案23件。依托侦查活动监督、“两法衔接”等数字平台推进执法司法数据共享,为法律监督注入“源头活水”。全年通过数据共享发现线索并成案98件。发挥武汉市检察机关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平台黄陂试点基地作用,对业务数据进行可视化实时分析,发出业务提示791件,3件流程监控案例被省检察院采用推广。建成“陂检预约”平台,实现远程提讯、远程接访等工作有序预约100余次,检察综合管理驶入“快车道”。强化检察技术赋能监督办案,开展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7件。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委托最高检技术中心对监控视频成像分析,还原“父顶子罪”的事实真相。自主研发的“搜法”小程序⑧受到省院和最高检关注,在全省、全国检察业务培训班上推广,目前日均点击量达1.5余万人次,总点击量超过1500万人次。
五、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聚焦理念和能力现代化,一体抓好队伍教育、监督、管理,持续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
强化以忠诚为核心的政治建设。牢记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读书班”等学习28次,引导全体干警以“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统一思想行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12次。开展“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5次,有效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自觉主动接受配合区委第七轮巡察,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擦亮忠诚的政治底色。
大力提升队伍专业素能。抓实教育培训,开展线上线下政治轮训、专题学习、案例研讨等45期次,督促干警依托学习强国、中检网等平台开展自学,一体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加强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10余篇检察理论文章被《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等国家级重点期刊采用。专业化建设再创佳绩,1人获评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2人入选湖北省检察人才库,1人荣获全省控申检察业务竞赛能手称号、全市控申检察业务竞赛二等奖,1人荣获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近四年已有13人次获评6个业务条线的全国、省市标兵、能手称号,16件案件获评全国、省市典型案例或精品案件,9份法律文书获评全国或省市优秀法律文书。
坚持严的基调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大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读书班,组织干警参观黄陂廉政教育基地,引导全体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未出现不廉洁的问题。严抓“三个规定”⑨落实,填报重大事项66件,同比上升83.3%,“有问必录”的自觉不断增强。自觉接受区纪委监委和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监督,协同推进“三不腐”。
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牢记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检察权始终在监督下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对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改进工作。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提请人事任免16次。深化落实代表联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参与公开听证等办案活动72人次。20余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视察调研黄陂检察工作,对我院参与流域综合治理、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办法,互相移交监督线索200余条。结合移交的部分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线索,我们针对242起交通肇事案件中反映的道路无路灯、交通标线缺失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排查治理。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政协委员联系,主动通报检察工作,诚恳听取意见。与区政协、工商联联合开展“检察蓝护航民企”暨政协工商联界别委员活动,共同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发挥检察机关政协委员作用,探索“检察+政协”融合履职,推动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落实落地。相关做法被评为全市典型案事例,省检察院王守安检察长签批在全省推广。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实检察公开听证,对有争议有影响的审查逮捕、拟不起诉等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评议,帮助当事人解“法结”、化“心结”。共举行听证259件次,同比上升2.4%。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主动向社会各界展示检察工作、回应关切。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882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能够取得新的进步,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的配合与制约,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各人民团体及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存在亟需改进的问题和短板。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九大行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持续增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全面协调充分,法律监督质效仍需提升。三是“全科型”检察官培养力度还需持续加大;四是数字赋能法律监督工作需加力推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下大力气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对标黄陂“九大行动”,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深化“1234”工作目标落实,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黄陂现代化强区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筑牢政治忠诚上健全新机制。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及时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制度机制,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二)在服务保障大局上展现新担当。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犯罪,从重从严从快惩治报复社会的极端犯罪,积极参与“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协同加强公共安全系统施治,坚决维护黄陂平安稳定。着力促进完善公正执法司法机制,协同推进法治黄陂建设。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严格公正司法,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积极参与流域综合治理,共护“大美黄陂”。
(三)在践行检察为民上体现新作为。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载体,持续做好检察为民实事。综合运用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履职方式,依法保障新就业形态人员、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推进入驻区综治中心实质化运行,开展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助力守住民生底线。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促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融通发力。
(四)在高质效办案上拓展新成效。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念、“三个善于”⑩学习研讨,筑牢高质效办案理念。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精准规范开展“4+11+N”领域公益诉讼⑪,不断巩固深化“四大检察”基本格局,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以优化“三个结构比”⑫为重点抓实“三个管理”⑬,加快推进数字检察战略,以更优的办案效果更好为法治担当。
(五)在锻造过硬队伍上呈现新风貌。深化人才强检战略,加强政治和业务融合培训,强化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着力培育新时代检察“尖兵”。加大从优待检和履职保护力度。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支持配合区纪委监委派出八组工作,一体推进“三不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确保检察人员政治过硬、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实的履职担当、更优的工作作风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努力为黄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相关用语说明
①“1234”工作目标:即“一主线二导向三重点四基础”,一条主线为“助推法治建设、促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服务民生福祉”;二个导向为“为全市检察机关‘提升首位度’贡献首位值、为黄陂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三项重点工作为“政治建设、履职建设和队伍建设”;四项基础工作为“检察文化、工作机制、科技应用、改革创新”。
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这一目标,最高检党组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通过检察官履职办案,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使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地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最终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这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
③“九大行动”:实施科创大突破行动、实施工业大翻身行动、实施投资大跨越行动、实施税源大倍增行动、实施消费大提振行动、实施农旅大融合行动、实施营商环境大改善行动、实施城市品质大提升行动、实施平安稳定大保障行动。
④“四个最严”: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民以食为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关系我国14亿多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抓得紧而又紧。他强调,要坚持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⑤第十一号检察建议:202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民政部制发“第十一号检察建议”。针对养老机构内侵犯老年人人身权利问题,从强化对养老机构设立、运行安全方面的监管、督促养老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养老机构做实入院评估工作、指导养老机构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监管等方面督促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⑥“六大保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方位构建了具有我国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确立了“六大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艳阳天。
⑦“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研发的公益诉讼志愿者在线平台,人民群众可以通过注册平台成为一名公益保护志愿者,结合所在区域实际,反映公益损害的问题线索,发挥知识或者专业特长为检察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咨询,参加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听证、对公益诉讼案件进行跟踪观察、对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监督评价等工作。
⑧“搜法专业版”微信小程序:该程序可用来搜索各种法律知识和法律法规,现有模块包括:1、刑法模块;2、民法模块;3、行政模块;4、公益诉讼;5、共有模块;6、附加功能。
⑨“三个规定”: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⑩“三个善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并提出检察办案要把握好“三个善于”,即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
⑪公益诉讼“4+11+N”法定领域职责:
“4”,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个诉讼法明确列举的领域。
“11”,即2017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时,陆续通过单行法,先后以设立或增设公益诉讼条款的形式授权检察机关在11个新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办案。即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保护等11个领域。
“N”,即在“4+11”格局之外,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还在继续向新领域拓展。
⑫“三个结构比”:“四大检察”的履职结构比,依程序办案与依职权监督的案件结构比,依程序移送、依申请受案与主动发现的案源结构比。
⑬“三个管理”: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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