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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向晨:不设限的人生

【字号:    】        时间:2021-01-28      

  本网讯 通讯员(陈郁青)近日,武汉市总工会发布《关于武汉2019年度女职工建功立业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黄陂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向晨荣获“武汉市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称号。 

      

  一腔衷肠,玲珑剔透;一身正气,浩然天地。这就是黄陂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负责人向晨,自2009年进入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她始终怀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忱,踏实工作,求真务实,努力践行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人生追求,先后荣获黄陂区优秀公务员、黄陂区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十佳标兵、黄陂区新长征突击手、武汉市先进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恪尽职守,坚持案件质量至上。在她的眼中,案件质量不仅关系着法律的尊严,更关系着公民的合法权益,每一起案件都应该慎之又慎地对待,十年间共办理各类审查批捕和侦查活动监督案件一千余件。炎炎夏日,有她冒着高温酷暑一天提讯12名犯罪嫌疑人的身影;大雨滂沱,有她驱车数十里奔波取证的身影;华灯初上,有她手持卷宗伏案工作的身影。对于每一起案件,她都以女性特有的耐心梳理案情,还原事件真相,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枉不纵。在一次提审过程中,她发现犯罪嫌疑人词不达意、妄想多疑,通过进一步仔细观察,嫌疑人目光涣散、神情惊惶不安。为慎重起见,她迅速与该案的办案民警取得联系,了解到嫌疑人曾裸身在外狂奔,她立即向公安机关提出对其进行精神鉴定,经鉴定嫌疑人表现符合“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诊断标准,且作案时处于发病期,故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随后,她立即督促公安机关予以撤案,切实履行了法律监督职责,实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
  关注民生,始终情系群众利益。担任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后,充分发扬“安专迷”精神,迅速掌握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法律条文、办案程序等,争做业务上的行家里手,其负责的行政检察工作连续两年进入全市先进行列。在民事检察工作中助力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推动一起历时7年之久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得以执行和解,缓解了民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将支持起诉作为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抓手,积极与区司法局、区劳动监察大队对接,依法支持农民工提起诉讼3件,为农民工讨回辛苦工作的血汗钱。首次将公开听证引入民事检察监督过程,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提升社会监督参与度与司法公信力。办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专项案件6件,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行政机关达成共识,矛盾纠纷调处到位,促进社会治理创新。
  改革创新,打开公益诉讼局面。她以开放的思维、前瞻的眼光,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掌握第一手的办案线索,调查足迹遍布耕地保护、食药安全、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多个领域,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的职能作用,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2件,提起公益诉讼6件。突出对森林矿产和耕地保护,通过办案,督促拆除违法占耕建筑10余栋,复耕复绿耕地林地20余亩。针对村湾环境中建筑垃圾乱堆放、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7件,督促街道政府履行其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的监管责任,清理垃圾20余吨。深入贯彻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精神,针对城市留言板上反复提到的盘龙、武湖等地道路窨井盖缺失破损的痛点难点问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地勘察,要求相关行政部门立即进行修复、更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她将继续以“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为目标,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办理一批有影响、有亮点的案件,留下更加坚实的检察足迹,书写更新更美的检察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