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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宣告不起诉+检察建议 助大学生重回“象牙塔”

【字号:    】        时间:2021-03-05      

  本网讯 通讯员(陈郁青)“特别感谢检察院给我这次机会,我已经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加强法律学习。”在不起诉公开宣告时,小林(化名)感激道。 

  那份不起诉决定书,对他而言就是一张改过自新的通行证。 

  2020年7月,在校大学生小林意图通过将自己的银行卡租借给他人的方式赚取兼职报酬,不料对方获取其银行卡后“消失”,小林的银行卡成为完成犯罪交易的“中转站”。7月22日,通过小林提供的银行卡接收上线人员骗得被害人人民币39万余元,该卡支付结算金额为人民币90余万元,该银行卡于同年7月24日被冻结。

  案件移送黄陂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就案件的管辖问题和办理问题,积极请示市院,结合市院发布的《关于规范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管辖的意见》,开展实地调查走访和案件办理工作。

  经了解,小林系武汉某职业学院在读学生,在校表现良好,没有前科,所就读的是定向就业专业,与某企业有意向性签约。小林虽已年满十八周岁,但社会阅历较浅,因想在外找兼职赚取零花钱,萌生了租借银行卡的想法,导致违法后果。到案后,小林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未实际获利且自愿认罪认罚。

  综合考量认定小林主观恶性和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均较轻后,黄陂区院于2月初迅速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辩护人、小林家属参与案件讨论,提出建议和意见,将听证会意见作为案件处理重要参考依据。经过反复论证后,听证人员一致同意以小林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情节轻微,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了让被不起诉人能够从此次案件中吸取教训,同时让大学生身临其境感受一场深刻的法治教育。

  3月3日,承办检察官对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宣告,参加者包括被不起诉人、家属、高校等。检察官当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进行释法说理,将不起诉决定书当面送达被不起诉人。

  “特别感谢检察院对我的学生作出不起诉决定,希望他汲取教训,成长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检察院制发的检察建议非常及时具体,我们一定积极落实,加强学校各项工作管理和法制教育。”小林的老师动情的说道。 

  不起诉公开宣告后,该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在深入分析出学校在教育和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后,承办检察官向高校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切实可行法制教育和日常监管的意见,并当面向高校送达。 

  本案属于在校学生犯罪,若比照其他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样处理,小林就无法继续他的学业,影响其之后的人生。黄陂区院贯彻“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常态化召开公开听证会,实现应听尽听,依法对小林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体现了以“教育和挽救”司法理念, 同时制发检察建议,积极督促相关单位履责,确保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