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你时刻牢记法律底线,在校期间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珍惜大学时光,顺利完成学业,未来的路一定越来越光明。”在日前的实地走访中,检察官对进入大学就读的未成年社矫对象小宇(化名)说道。
2023年6月,小宇因涉嫌犯罪被判处缓刑,成为一名未成年社矫对象。经过多方一年多的帮教,今年8月,小宇被省内某大学录取,这让曾经的“迷途少年”兴奋不已。他认识到被大学录取是“向阳而生”的好机会。然而,作为社区矫正对象,小宇的缓刑考验期还未结束,如何保障小宇跨地区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如何做好未成年社矫对象异地求学的监管和帮扶?
面对小宇提交的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黄陂区检察院迅速展开调查核实,并受邀列席黄陂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刑事执行工作会议,双方根据判决情况、矫正期间表现、大学录取结果等情况,围绕未成年社矫对象小宇离开居住地前往外地求学进行磋商。会上,刑执检察官阐述了小宇异地接受教育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提出坚持矫治转化、坚持精准帮教、坚持严格规范执法等建议。经充分讨论,双方一致同意小宇外出求学的申请。
在收到黄陂区检察院发出的“建议批准小宇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的检察建议后,黄陂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采纳了该院的意见,依法批准了小宇的申请。
今年10月,检察官与社矫局工作人员共同走访小宇就读的大学,对其入学以来的表现展开实地调查。经与班主任和同学谈话了解到,小宇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学习刻苦努力,能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展现出了阳光开朗的新面貌。
今年来,黄陂区检察院以“三个善于”为指引,注重“法理情”相结合的工作理念,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多维度强化履职办案,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下一步,黄陂区检察院将深入落实“检护民生”专项工作部署要求,结合辖区内未成年社矫对象特点,积极延伸职能,联合相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持续传递检察温度和关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