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检察干警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行动凝聚到服务保障实现“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上来,把工作重点聚焦到上级院和区委各项要求上来,12月17日,黄陂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学(扩大)暨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剑伟为全体检察人员作宣讲报告。

报告首先深入阐释了全面领会和把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重要意义、核心要义与省市区委“十五五规划”丰富内涵的重要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的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为各条战线指明方向。检察机关要深刻把握全会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精准理解“五个以”“两个推动”“一个确保”的指导思想,遵循“六个坚持”重大原则,对标经济社会发展“七个目标”和十二项战略任务,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同时,要主动衔接省、市、区“十五五”规划部署,围绕区域发展重点,找准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高质效法律监督支撑和服务地方现代化建设。
报告回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五年来的丰富发展以及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体系日益完善,所提出的一系列具有原创性的概念与命题,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多项历史性成就。作为基层检察院,要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世界意义、方法论意义,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将其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报告立足黄陂检察工作实际,系统阐述了以高质检察效履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地方实践必须把握好的五个辩证关系:把握“乘势而上”与“迎难而上”的辩证统一,既要把握党中央对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和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更高要求、区域法治环境优化等发展机遇,也要清醒认识干警奋斗精神不足、成果转化不够、服务大局意识不强等问题,在顺势而为中破解难题;把握“人权保障”与“打击犯罪”的辩证统一,纠正“重打击、轻保护”倾向,坚持正确人权观,在批捕、起诉等环节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把握“高质效办案”与“依法妥善处理”的辩证统一,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整治办案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通过提升每一个环节的质效,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把握“夯实基础”与“谋划项目”的辩证统一,既要抓实个人“资料库”、办案组“错题本”等基础工作,也要树立项目化思维、整体思维,对照法律监督场景,精研业务,强化规范办案,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对标最高检十五五规划项目库逐个项目抓落实;把握“活力”与“韧性”的辩证统一,在发挥案件资源丰富、法治环境优良、人才基础较好等优势的同时,着力增强干警干事创业的韧性与活力,不断强化党性修养和机制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法律监督,将制度要求内化为行动自觉,实现持续的进步。
在交流分享环节,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干警潘高、第二检察部干警黄卓分别结合检察宣传工作与刑事检察工作,围绕如何在具体工作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交流发言。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宏伟蓝图,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检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最终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就要求宣传工作者的笔触和镜头,要始终对准检察履职办案的第一线,去发现、去记录、去传播那些承载着法治精神、体现着司法为民、维护着公平正义的鲜活故事。”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深刻体现了“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刑事检察工作直面社会矛盾,接触世间百态,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是一个个鲜活具体的人、一个个家庭的悲欢离合。“司法为民”要求我们在接待每一位情绪激动的信访群众时,要多一分耐心去倾听;在审查一笔关乎企业生存的经营款时,要多一分审慎,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立足“十五五”新征程,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将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把全会精神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将检察工作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奋力书写黄陂检察事业新篇章,为服务支点建设、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黄陂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