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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违反检察职责案件风险警示宣讲会

【字号:    】        时间: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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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作风建设与能力建设的常态化和长效化,近日,黄陂区检察院召开违反检察职责案件风险警示宣讲会。武汉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主任李峻、副主任王保杰受邀来院宣讲,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宣讲会上,两位主任以鲜活的案例、严谨的论述、独到的见解,对检察人员如何防范检察办案风险,如何促进依法规范履职及“三个规定”填报作出深入浅出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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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保杰副主任结合近年来典型案例详细阐述办案履职风险点,深入讲解了检察办案需承担司法责任的情形及司法责任、监督管理责任、工作责任的区分标准,并就如何准确记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活动进行专题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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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峻主任强调,检察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不是约束和负担,而是保护和责任。全体检察干警要牢记检察职责使命,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要求铭记于心,在当前案件量大、案件类型复杂的形势下,不断提高办案水平、提升办案素质,始终做到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

黄陂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剑伟检察参加会议,并结合宣讲内容,对全体干警如何依法规范履职提出三点意见:

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追究认识。加强案例学习是夯实规范办案的基础。全体干警要积极、主动、诚恳接受案件质量评查和司法责任调查,正确看待司法责任处理结果。

进一步做好“三个规定”填报工作。登记填报是做到政治忠诚、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及时、准确、详实登记填报不仅是对个人的保护,更能够有效维护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进一步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能力。对于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全面分析研判,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保证检察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办案、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