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一对夫妻为何要突然撤销婚姻?民政局在审核相关信息时发现“丈夫”竟另有其人?——由此牵出了一段弟弟“顶替”哥哥与妻子结婚的尘封往事。黄陂区检察院通过办理这起冒名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件,为一段“错位”的婚姻正了名。
2005年,胡某乙经亲戚介绍与妻子田某某结识,确定恋爱关系并打算结婚。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以后能够在老家顺利上学,当时户口并不在老家的胡某乙冒用其哥哥胡某甲的身份信息与田某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今年4月,为撤销这段错误的婚姻,胡某乙同田某某一起来到民政局。
“声称是丈夫的人竟然不是结婚证上的丈夫?”民政局工作人员倍感疑惑。在查阅系统后发现,当年与田某某登记结婚的“丈夫”是胡某甲,前来撤销婚姻的却是自称是田某某真实丈夫的胡某乙。民政局工作人员意识到这可能涉及冒名婚姻登记,根据《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将线索移至黄陂区检察院。
“当年登记结婚时没考虑那么多,只想着能让孩子回老家念书,现在看来我们的行为确实是欠考虑,给多方带来了麻烦。”胡某乙为当时冒用身份的行为懊悔不已。检察官受理该案后,在认真审查后认为,胡某乙冒用其哥哥胡某甲的身份信息与田某某结婚登记属错误行为,依法应当撤销。“囿于当时的技术条件,那时民政部门确实无法对胡某乙的身份做准确核验”,检察官表示,“该案的焦点是核实胡某乙及妻子田某某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
为此,检察官多次向民政部门、胡某甲、胡某乙、田某某及相关亲属、邻居调查核实关键证据,了解有关情况,最终认定胡某乙与田某某反映的冒名婚姻情况属实。
胡某乙冒名婚姻登记行政检察监督案公开听证会
8月28日,黄陂区检察院就这起冒名婚姻登记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经讨论后一致认为,胡某甲和田某某的婚姻登记确有错误,同意检察机关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民政部门及时撤销这桩冒名顶替的婚姻登记。公开听证会后,检察官也对胡某乙、田某某两人开展了普法教育。
9月3日,黄陂区检察院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撤销胡某甲被冒名顶替的结婚登记,同时规范婚姻登记审核流程,加大对婚姻登记信息的审查力度。
收到检察建议后,黄陂区民政局于10月9日撤销了胡某甲和田某某的婚姻登记,并向黄陂区检察院回函。至此,这段持续20年的冒名顶替婚姻得以妥善解决。